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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又符合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发布时间:2017-06-12浏览次数:4759次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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