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申请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必须是本领域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近3年连续盈利,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
  (二)被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拥有引进专利技术的独家许可权。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技术与创新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五)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职从事科研开发的人员不低于1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与国内高水平研究单位和院校合作的良好业绩,产学研合作的创新研究成果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动力,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被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年科技开发投入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15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
  (八)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认定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受理申请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1、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申报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好处:
  1、通过评审的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下达批复文件,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2、授予称号后每两年由自治区科技厅进行一次审核,对工作突出、绩效显著的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3、给予政策兑现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后的项目配套。


申请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必须是本领域在自治区内的强势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可降低),近2年连续盈利,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
  (二)企业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领导层重视研究开发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重视技术进步,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被认定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拥有引进专利技术的独家使用权。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25%以上。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技术与创新水平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五)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专职从事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
  (六)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较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有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业绩,产学研合作的创新研究成果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动力,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被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具有稳定且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年投入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中心财务实行单独建帐。
  (八)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科研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60万元以上)。
  (九)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认定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认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有确定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3、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等行为。


申报与审批
  呼和浩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程序,由承担企业提交申报材料,通过旗县区、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按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条件进行审核,然后向呼市科技局申报。
  审批
  (一)初审:由旗县区、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评审:呼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必要时应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三)批复:通过评审的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呼市科技局审定后,下达批复文件,授予“呼和浩特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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