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就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内蒙古地区活动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讨、协调。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巴根那出席会议并讲话。厅际联席会议29家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8〕13号),通报了《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与会同志就落实宣传周工作和具体活动安排,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根据《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内蒙古地区活动将于4月20日——26日在全区范围同步举办,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将于4月21日在呼和浩特市国际会展中心启动。届时,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誓、展览、现场咨询、线上有奖知识产权“百题问答”、知识产权执法以及知识产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旗县”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各盟市、旗县也将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青少年等群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
巴根那指出,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是党的十九大后举办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宣传周。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周筹备工作,一是要强化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的沟通联系机制,做好自治区主会场启动仪式的筹备工作,并从自治区层面指导好全区各盟市、旗县的有关宣传活动;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各类自选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活动形式与内容的组织上要勇于创新,提升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三是要强化新闻媒体舆论引导,要根据宣传周宣传重点,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细致梳理,为新闻媒体提供丰富的宣传线索、生动的宣传典型和详实的宣传材料,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