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
其中,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属于Ⅰ类,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属于Ⅱ类。核心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要和必须条件,在高企认定中也会给申请人带来相应较高的分数。
此外,一些非核心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权、数据库特别权、商业秘密和科技成果等,对企业来说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
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 事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 预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及时建立研发机构,规范组织管理
同时明确指出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单独列支并单列到具体研发项目。
否则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高企认定时,才临时按照「指引」要求,按项目对研发费用逐项进行归集、认定,工作量非常大,效果还不好。
主成果一般硬件、软件、工艺、方法、服务等,副成果一般有标准、专利、论文、图纸、著作、报告等。
科技转化成果,是高企认定的认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因此,在这一项做好工作,是直接可以提升高企认定成功率的。
因此,但凡能证明企业实际进行了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材料都应要注意日常收集与整理,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资料准备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