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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培育之如何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发布时间:2021-04-29浏览次数:1055次

一、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

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

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

科研组织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坚力量。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关键途径。《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高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率先建成世界一流科研组织,带动行业和地方科研组织高质量发展,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服务、金融等创新力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五、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

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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